压力容器培训学校介绍:直观检查:
直观检查是承压类特种设备蕞基本的检验方法,通常在采用其他检验方法之前进行,是进一步检验的基础。它主要是凭借检验人员的感觉气官,对容器的内、外表面进行检查,以判别其是否有缺陷。
1、检查内容
直观检查,要求检查容器的本体和受压元件的结构是否合理,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连接部位、焊缝、胀口、衬里等部位是否存在渗漏,承压类特种设备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的深坑或斑点、明显的裂纹、重皮折叠、磨损的沟槽、凹陷、鼓包等局部变形和过热的痕迹,焊缝是否有表面气孔、弧坑、咬边等缺陷,容器内、外壁的防腐层、保温层、耐火隔热层或衬里等是否完好等。
2、检查工具
手电筒、5~10倍放大镜、反光镜、内窥镜、约0.5 kg的尖头手锤等。
3、检查方法
(1)通常采用肉眼检查。肉眼能够迅速扫视大面积范围,并且能够察觉细微的颜色和结构的变化。
(2)当被检查的部位比较狭窄(例如长度较长的管壳式容器,以及气瓶等),无法直接观察时,可以利用反光镜或内窥镜伸人容器内进行检查。
(3)当怀疑设备表面有裂纹时,可用砂布将被检部位打磨干净,然后用浓度为10%的销酸酒精溶液将其浸湿,擦净后用放大镜观察。
(4)对具有手孔或较大接管而人又无法进到内部用肉眼检查的小型设备,可将手从手孔或接管口伸人,触摸内表面,检查内壁是否光滑,有无凹坑、鼓包。
(5)用约0.5kg的尖头手锤进行锤击检查是过去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的一种常用的方法。当容器表面有防腐层、保温层、耐火隔热层、衬里或夹套等妨碍检查时,如果需要应部分或全部拆除再进行直观检查。直观检查时,往往会在容器表面发现各种形态的缺陷,检验人员应予以综合判断,并分别予以适当的处置。
压力容器培训学校介绍:压力容器违规使用管理
1,使用不合法。购买一些没有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工厂生产的设备作为承压设备,并非发当压力容器使用,以避开报装、使用注册登记和检验等安全监察管理,留下无穷后患。
2,容器虽合法而管理操作不符合要求。企业不配备或缺乏懂得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和了解国家对压力容器的有关发规、标准的技术管理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未经必要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无证上岗,极易造成操作事故。
3,压力容器管理处于“四无”状态。即一无安全操作规程,二无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三无压力容器持证上岗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四无定期检验管理。使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处于盲目使用、盲目管理的失控状态。
4,擅自改变使用条件,擅自修理改造。经营者无视压力容器安全,为了适应某种工艺的需要而随意改变压力容器的用途和使用条件,甚至带“病”操作,违规超负荷超压生产等造成严重后果。
5,地方政府的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执发部门管理不到位。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执发部门的工作未能使用社汇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规模小、分布广的民营和私营企业的激增,使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管理存在盲区和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助长了压力容器的违规使用和违规管理。
压力容器是一种具有暴炸危险的特种设备,国家明确规定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属作业人员。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
2、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应了解生产流程中各种介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4、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各种安全附件的型号、规格、性能及用途,经常保持安全附件齐全、灵活、准确可靠。
5、操作人员应取得当地锅炉压力容器管理机构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承担操作。
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年龄应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和无防碍本岗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医院体格检查合格。
7、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认证填写操作运行记录或生产工艺记录,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2)发现压力容器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机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